【通知】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22 编辑:


2019届山师MPA毕业生:

   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要求,结合研究生实际,现就2019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的程序及要求

(一)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由毕业研究生本人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属本人填写的各项信息。《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一定要认真、准确填写,具体说明如下:

1、表格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也可以电子版填写,打印手写签字。

2、表内个人填写内容要准确、详尽,各项均不能置空,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表中“生源地”应写祖居或个人出生地。

3、本人学习及社会经历应从小学填起。  

4、所获奖惩只统计研究生期间奖惩情况。

    (二)自我鉴定。毕业研究生本人联系研究生学习生活阶段的实际情况,围绕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学习科研、学术创新、业务素质、能力培养、身心健康及奖惩情况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总结,写出自我鉴定。

(三)院系评定。学院毕业研究生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对毕业研究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业务能力等做出鉴定。辅导员手写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四)学校意见。由研工部统一负责审核盖章。


二、毕业鉴定的时间安排

(一)5月23日至5月26日,纸质版上交时间5月26日17:00交至MPA教育中心办公室500。

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学位”命名,例如王XX+硕士,填写完毕后,5月26日17:00前发至871626296@qq.com。

(二)5月27日,研究生工作部检查各学院毕业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审核纸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鉴定工作是研究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是研究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的重要档案记录材料。各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

   毕业鉴定工作完成后,如有毕业研究生在离校前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将依照校规校纪进行处理并重新做出毕业鉴定。

 附件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