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通知!!!

日期:2013-06-08 编辑:


关于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通知

请逐项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各项须由个人填写的内容(由第一页“姓名”填至第三页“自我鉴定”);并请由个人起草“班组鉴定”并将电子版以“姓名+班组鉴定”命名,于2013年6月11日下午5点之前发送到sdnumpa@163.com,纸质登记表务必于2013年6月11日下午5点之前用快递寄回至MPA中心办公室,并请务必送件上门,办公室无人负责取件。未能及时寄送、发送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请相互告知。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有关说明如下:

(1)表格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能用圆珠笔填写,也不能打印粘贴。

(2)表内个人填写内容要准确、详尽,各项均不能置空,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表中“本人成份”应写“学生”;“籍贯”应写祖居或个人出生地。

(3)授予何种学位应写全称,如“教育学博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等。

(4)本人简历应从小学填起。

(5)未婚研究生的“家庭成员”,应该是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系指叔伯、姑舅等;已婚研究生的“家庭成员”应该是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系指兄妹、岳父母等。“有何联系”应填写“密切”。

2、自我鉴定。毕业研究生本人联系研究生学习生活阶段的实际情况,围绕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学习科研、学术创新、业务素质、能力培养、身心健康及奖惩情况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总结,写出自我鉴定。

3、班组鉴定。各班要成立以班长为组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为成员的鉴定工作组,根据对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的综合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为毕业研究生做出班组鉴定,并认真填入《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班组鉴定不能千篇一律,要全面地反映每位毕业研究生的真实情况。班组鉴定由学院毕业研究生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