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09 编辑: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使学历证书网上信息更加完整,教育部委托新华通讯社山东分社工作人员于2015年10月28日来学校为201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采集图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

拟于2016年6月份、12月份毕业的全日制MPA研究生。

去年已经参加过图像采集的在校研究生不需再次采集。

二、图像采集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点逸夫楼门前集合

地点:千佛山校区(学校大礼堂)

三、图像采集费用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每人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人民币15元,采集现场收取,请自备零钱。

四、注意事项

1.由于此次图像采集后所得到的照片是用于毕业证书网上电子注册、粘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之用,因此请同学们注意自己的着装及仪表等。具体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为国家规定为蓝色背景,勿穿蓝色衣服),发型规整。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拍摄的同学,务必于2016年3月份前在新华社山东分社 (济南市玉函路7号)进行补拍;在外省学习的同学,可与当地新华图片社联系采集照片事宜。拍摄后请将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纸质版取回后交MPA中心(切勿采取邮递方式)。

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