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0-10 编辑:


2017届全日制MPA毕业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使学历证书网上信息更加完整,教育部委托新华通讯社山东分社工作人员于2016年11月8日来学校为2017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采集图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

拟于2017年6月份、12月份毕业的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含拟提前毕业的2015级硕士)。

去年参加过图像采集后,当年未毕业的在校研究生不需再次采集。

二、图像采集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6年11月8日。具体院系、分组情况见附件。

地点:千佛山校区(大礼堂)、长清湖校区(历社学院综合楼2楼216教室)。

三、图像采集费用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每人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人民币15元,采集现场收取,请自备零钱。

四、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11月8日上午9:10在逸夫楼门前集合。

2.由于此次图像采集后所得到的照片是用于教育部学信网上电子学历信息、粘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之用,因此请同学们注意自己的着装及仪表等。具体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为国家规定为蓝色背景,勿穿蓝色衣服),发型规整。

3.需进行图像采集的同学名单请见研究生院有关通知附件。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拍摄的同学,务必于2017年3月份前在新华社山东分社(济南市玉函路7号)进行补拍;在外省学习的同学,可与当地新华图片社联系采集照片事宜。拍摄后请将电子版(务必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纸质版交徐嘉瑾老师处(必须由毕业生本人交送!)。

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