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答辩交论文通知》新疆
新大同学:
参加上半年答辩的同学(预答辩通过者),务于4月18日17:00前将定稿论文(须导师签字同意)一式3份(铜版纸),寄山师MPA办公室徐老师收。未按规定上交者,误事自负。
另:
交论文时,须打印1张送审意见书,3张论文学术评议书,一并寄山师MPA办公室徐老师。
附件:
1.全日制学术评议书
2.全日制硕士送审意见书
3.新疆大学论文摘要
4.新疆大学论文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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