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包括
1、试卷:试卷按期末考试要求的模版制作;
2、A、B卷;
3、成绩单:通过《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在确认状态下按班级打印并由任课教师签字;
4、考试大纲:参照考试大纲模版制作(统一A4大小);
5、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作成一个文件(统一A4大小);
6、试卷分析:按表格中要求的内容填写。
特别要求:上述材料中的课程号、课程名称应与教学安排表中的一致。
上述提到的有关模版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试卷批阅及计分
1、评分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不得随意给分、扣分;
2、需流水阅卷的要安排流水阅卷;
3、试卷批阅和签名一律使用红色笔(红圆珠笔、红签字笔、红墨水笔均可),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笔批卷和签名;
4、卷面分只计得分,不计扣分。要给出每个得分点的得分,错误之处用红笔横线标出;
5、每个大题及大题中的小题都要给出题首分。通过累计得出的分数要计算准确。卷首分栏中没有设计“总分”栏的,将总分写在“阅卷人”栏的上方,并在分数下方划横线;
6、数字书写要清楚规范并写在相应位置,阅卷人等签名要将全名签在相应空格中。改动分数要先把错误分数划掉,再在其附近写上正确分数并签名,不准在原分数上重复涂改;
7、计分方式:按考试大纲中要求的计分方式计分,考试大纲中规定了结构计分的须按结构计分。
三、考试材料装订与存档
1、试卷装订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使用统一的试卷封面,试卷封面要填写完整、准确,装订要整洁、美观;
2、考试成绩在提交后通过《网上成绩录入系统》按班级打印并由任课教师签字;
3、学校通识(必修)课程试卷评阅、核查无误后由开课学院按要求装订保存,任课教师签字的成绩单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一份由开课学院保存,一份由开课学院教务员汇总后报教务处选课考试中心;
4、除试卷外,各种成绩单,考试大纲,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一律按课程为单位装订,以便随机抽取、查阅;
5、各类材料要按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表中列出的课程进行清理,确保有关材料的完整。各类材料的存放要按相同的索引次序存放,以便抽取、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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