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138cn太阳集团529优秀博士、硕士学术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位申请者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根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优秀学术学位论文的评选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主旨,本着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结合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以及科研情况进行。
二、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应属本学科当前发展的前沿、重要课题或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2.论文观点正确,运用了最新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论证严密;理论或方法具有创新性,其结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3.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或相关成果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其中: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或相关成果须在本学科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或相关成果人文社科类须在学校科研部门规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或者在C类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理工科类须在SCI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者在SCI、EI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
4、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原则上应均为优秀。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当学年博士、硕士学术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2.评选比例:优秀博士论文评选数量不超过当学年博士学术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10%,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数量不超过当学年硕士学术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5%。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指导教师同意,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学校统一组织论文评审。
2.学科组根据论文质量、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公开发表的与论文内容相关的成果,提出推荐意见。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推荐。
4.校学位办对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汇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
五、奖励
1.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指导教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入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省级、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ok138cn太阳集团529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