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关于申报2018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04-12 编辑: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发【2018】3052号《2018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遴选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处函【2018】22号《关于做好2018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我省遴选部分优秀学生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贸易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实习的有关工作已正式启动。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培养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1日-4月20日。请在此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选派计划

2018年计划选派33人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6人赴国际贸易中心实习,25人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习。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申请时为我校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其余条件和岗位要求请登录国际留学网查询(www.csc.edu.cn/chuguo/s/1118)。

、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申请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查阅。

(二)申请人员须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工作。申请人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报名,同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上传系统的所有支撑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同时报送“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至所在单位。

(三)按照教育厅工作时间要求,各单位请务必于4月17日前将申请人的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书面同意函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dnuzhangou@163.com。经学校研究同意申报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请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

、受理及咨询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报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鸥

联系电话:0531-86180956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25室

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